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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有四用

1998-12-03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莫春 我有话说

本报近来不断接到读者关于公积金能做何用、买了房还用不用再交公积金的询问,记者为此采访了有关部门。

住房公积金是在职工工作年限内,由职工及其所在单位,按月交存一定数额的资金。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,长期储蓄,专项用于住房支出。住房公积金主要有四个用途:一是家庭购买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;二是自有住房的大、中修;三是超过家庭工资总额收入5%部分的房租支出;四是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,可贷到房款80%、最高为公积金数额15倍的贷款。使用公积金时,由个人凭购房合同或意向书向单位提出申请,单位代为向住房公积金归集中心办理。购买了商品房或房改房后,还可继续建立公积金。如果没有在购房或修缮时使用公积金,或者没有购房的,公积金将在职工退休时退还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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